【资料图】
为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2023年1月,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共监测8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7个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根据监测结果来看,水源水质均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
其中,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5个湖库型、2个河流型,分别是南明河(中曹水厂)、汪家大井(东郊水厂)、红枫湖(西郊水厂)、百花湖(白云水厂)、花溪水库(碧云窝水厂)、沙老河水库(北郊水厂)、鱼洞峡水库(鱼洞峡水厂)。
监测项目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和表2的28项(CODCr除外)及表3中前35项共63项,湖库型水源地增加叶绿素和透明度2项指标监测。每月监测一次,每次监测一天,水质监测结果见下表。
8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的岩鹰山水库(修文县)、阁老寨水库(修文县)、翁井水库(开阳县)、红马水库(息烽县)、大龙井(乌当区)和枧槽沟水库(息烽县)监测项目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表1的24项、表2中的5项,共29项,每季度第一个月加测表3优选30项有机项目,湖库型水源地增加叶绿素和透明度2项指标监测。龙场(修文县)、西冲(修文县备用水源,不取水)监测项目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39项。每月监测一次,每次监测一天,水质监测结果见下表。
记者/杨雅琪 朱小明
编辑/文卓異 责编/文静 审核/曾昕 终审/刘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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