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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宏磊 隋忠伟
4月6日,日照市新闻办举行“日照文艺奖”评奖办法修订说明暨第六届“日照文艺奖”评选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王军卫,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海波,市文联党组书记、主席韩通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王军卫介绍,为顺应时代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和改进评奖管理,2022年2月,经评奖委员会研究,市委宣传部牵头,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组成专班,启动“日照文艺奖”评选奖励办法修订工作,在总结历届文艺奖评选经验的基础上,向评委会成员单位及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征求修订意见和建议,最终确定7项27条修订条款,涉及评奖对象与范围、评奖条件与标准、奖励名额及标准、评奖程序与方法等各方面,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已向全市印发。
其中,变化较大的条款主要包括:
一、增设文艺特别奖: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文华奖、群星奖、中国戏剧奖、中国曲艺牡丹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书法兰亭奖、中国美术奖、中国舞蹈荷花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中国电视金鹰奖、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中国电影金鸡奖、大众电影百花奖,及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和“泰山文艺奖”的作品。
二、增加了在职领导干部限制条款:在职县处级正职以上领导干部和“日照文艺奖”评委会成员单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作品不参加文艺作品奖、文艺理论和评论奖评选,上述人员参与组织策划的集体创作作品可申报参评;在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文艺突出贡献奖。
三、拓展了部分门类申报范围:文学门类涵盖至“网络文学”;戏剧、音乐、曲艺、舞蹈、电影、电视等门类面向群众演播映的方式体现“网络性”;电视门类增加“短视频”奖项,每届可评选10部优秀作品。
四、增加了部分门类奖励名额和奖金标准:本次修订,文艺作品奖、文艺理论和评论奖数量由104个增至122个。
日照文艺奖,于1996年设立,2013年升格为市委、市政府奖,每两年一届。作为日照市文学艺术成果最高奖,是日照市重要的精品激励机制,所有奖项均可作为业绩考核和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已经组织了5届,评出了446项文艺精品,3名文艺突出贡献人才,累计发放奖金500余万元,极大地调动了文艺创作积极性,在繁荣文艺创作生产、丰富社会文化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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