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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3-28号告示,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修改农兽药的适用标准:将畜产品、水产品的残留标准中的规定整合至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标准中。明确规定加工食品在适用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时,水分含量发生变化时的补正方法。
2. 修改春雷霉素等上百种农药在各类农产品中的残留限量,调整兽药残留限量的顺序。
3. 修改一般试验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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