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观天下!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内容_缺陷责任

2023-04-24 17:02:57   来源:互联网

1、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资料图】

2、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在管理合同中约定。

3、缺陷责任期是一种当工程保修期(国际上称为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承包商应当负责维修的担保形式。

4、维修保证可以包含在履约保证之内,这时履约保证有效期要相应地延长到承包商完成了所有的缺陷修复。

5、扩展资料:缺陷责任期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6、“第五条: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

7、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

8、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9、”“第八条: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

10、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1、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

12、”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缺陷责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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