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5月4日晚,云南大理鹤庆交警1小时内连续查获4名 “酒司机”,现予以曝光。
【案例一】5月04日20时35分许,赵某某驾驶云LVE801号小型普通客车经过学府路与双龙路往东200米处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鹤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0mg/100ml。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二】5月04日20时23分许,闫某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经过学府路与双龙路往东200米处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鹤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0mg/100ml。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三】5月04日20时11分许,王某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经过学府路与双龙路往东200米处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鹤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0mg/100ml。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四】5月04日20时07分许,黄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普通正三轮摩托车经过学府路与双龙路往东200米处时,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鹤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现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2mg/100ml。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鹤庆交警温馨提示:
酒驾违法,醉驾犯罪,严查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保护。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应该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原则,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牢记交规,切莫以身试法,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供稿丨鹤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丨杨正宏 杨美溪
审核丨杨建龙
标签:
X 关闭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