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5月8日讯(通讯员李佳记者马奔)为进一步提升住房保障水平,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常州市住建局联合市财政局对住房保障申请家庭的收入标准作出了动态调整。调整后,低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由2745元(含)以下调整为2858元(含)以下;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由4388元(含)以下调整为4575元(含)以下。
据了解,在降低困难家庭准入门槛的同时,常州市住建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常州住房保障工作。强化动态核查管理力度,建立长效核查机制,在“符合条件者进,不符合条件者出”的原则下,不断提高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的准确性。编制住房保障便民服务手册,明确住房保障申请条件、保障方式、办理流程等事项,方便群众深入了解政策。以推进公租房“一件事”改革为契机,以群众办事更高效、更便利为目标,围绕“一件事”线上线下(300959)“一次办”,优化再造服务流程。此外,以“党建引领住房保障”为指引,实施保障房小区“宜居家园”建设,计划完成多层保障房加装电梯43部,围绕环境整洁、便利舒适、功能完备、管理规范、邻里和谐的目标,系统谋划、集成改善,让群众“住得进”更“住得好”,真切收获幸福感,共享城市发展成果。
标签:
X 关闭
X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