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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据北京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信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帮扶救助受灾企业及缴存职工给予阶段性支持措施的通知》。
上述通知提出,受灾情影响较大、导致急需大额资金支出的缴存职工,可全额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应对暂时生活困难。受灾情影响的缴存职工,灾情发生后自有住房暂不具备居住条件,需要租赁住房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每月提取限额为实际月租金,不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限制,不受本人及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限制,不受月缴存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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